集团概况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在线咨询
首页 产品中心 资料下载 人才招聘 集团论坛 惠顾留言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重要公告
集团新闻
行业新闻
员工天地
详细内容     首页 > 新闻中心 > 详细内容   
石油污染频发索赔经验不足山东海上污染索赔难

    我省海上运输居全国前列,海上溢油污染事件也颇多。由于监测评估信息、合作处理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造成索赔工作非常被动。 


  据介绍,我省海上重大溢油污染事件有加重的趋势,2006年全省共发生较大海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5亿元,污染区域很难得到足额赔偿。 


  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专家认为,海洋轮船溢油污染等事故多数是涉外纠纷,但是我们与海洋污染事故处理相关国际组织交流少,因而我省对国际船舶溢油事故的处理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放弃了许多应该享受到的权利。


  由于目前和国际船东互保协会、油污损害基金组织等没有签订协议,我省所发生的国际船舶泄油污染事故,解决起来只能是一对一。特别是由于索赔主体、责任、义务分工不明确,监测评估工作跟不上,往往造成错过最佳取证时机,给索赔工作造成了极大不利。我省应该尽快建立油污染理赔机制,建立由权威机构参与的油污染理赔机制已是势在必行。
上一篇: 发改委:四季度全国煤炭价格仍将维持高价位    |     下一篇:全球最大一体化化工项目开业

总浏览次数:6942    发表日期:2007-9-29 17:31:40
走进田原
集团概况
组织机构
企业文化
企业荣誉
发展战略
领导关怀
集团大事记
和谐田原
新闻中心
重要公告
集团新闻
业内新闻
 
 
 
 
在线服务
人才招聘
资料下载
集团论坛
惠顾留言
联系我们
 
 
友情连接
腾讯新闻
新浪新闻
企业平台
保定热线
新华网
 
 
关注田原化工
   联系田原化工
版权所有:2005-2015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冀ICP备15022820号   冀公网安备13063402000250号  网络技术支持:百川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