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原化工”)为民营股份制化工企业,前身为曲阳化肥厂,公司于 2014 年由曲阳县城区附近搬迁至曲阳县李庄村东、南孝墓村西南,曲阳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总占地面积 350000m2。田原化工现有Φ1200 氨合成塔及配套合成氨生产装置 1 套、Φ1600 氨合成塔及配套合成氨生产装置 1 套和 30 万 t/a 尿素生产装置 1 套,厂区现有合成氨生产装置拥有 25 万 t/a 产能,企业产品主要有 30 万 t/a 尿素、7.78 万 t/a 粗甲醇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经保定市环境保护局以保环书[2014]70 号进行了批复(见附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部分调整内容进行了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及二次补充评价,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已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及2017 年 6 月 7 日分别出具了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备案意见,同意该项目变更内容(见附件)。田原化工于 2017 年 9 月 7 日通过保定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保环验[2017]41 号),并于 2017 年 11 月 02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634108641491k001P),许可证有效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02日~2020 年 11 月 01 日。田原化工利用合成氨工序副产氢气,建设 1 条过氧化氢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年产 27.5%的过氧化氢 10 万吨。“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过氧化氢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经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批复(保审环评字[2018]02 号)。过氧化氢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9 年 8 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田原化工计划将固定床造气工艺技改为流化床和气流床联合造气工艺,《河北田原化工煤气化清洁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 年 10 月 8 日经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审环评字〔2019〕12 号进行了批复(见附件)。
现有工程合成氨脱碳工段产生的 CO2等气体部分用于尿素合成,剩余部分全部放空。为延伸企业产业链,田原化工计划投资 3430 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放空气回收提取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建设 1条二氧化碳生产线,回收提纯放空气中的 CO2,生产食品级 CO2。项目建成后,年产食品级 CO220 万 t。该项目已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局备案(曲行审备字〔2019〕65 号)。食品级二氧化碳(CO2)在饮料、烟草、食品冷藏保鲜、植物气肥等行业需求强劲,曲阳县350km辐射范围内尚无高品质食品级CO2生产企业,河北省范围内只有4~5家小型CO2生产企业。项目建设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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