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万吨/年尿素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0年11月30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要求,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建40 万吨/年尿素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特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40万吨/年尿素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内容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1套25万t/a(总氨产能)合成氨生产装置、1套30万t/a尿素装置、1套10万t/a过氧化氢装置、1套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及配套生产设施。各生产装置配套环保设施齐全并已取得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634108641491k001P,有效期自2023年06月05日起至2029年06月04日止)。
本项目主要建设尿素合成主框架及尿液蒸发浓缩框架、CO2压缩厂房、尿素变电所(场地利旧)、尿素现场机柜间等相关配套公辅设施;造粒塔、包装储运设施、循环水站利旧,蒸汽、除盐水站、污水处理、消防水等依托合成氨系统节能升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现有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0312-534816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朴质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李庄村东、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312-5348165,收信人姓名:许倩)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